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案例-未成年法制教育内容

教育案例 19

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案例,以及未成年法制教育内容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。

文章信息一览:

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

案例四:中学在校生小白目睹母亲***同居者李某后,帮助母亲清理现场。小白在公安机关侦查时主动交待事实。法官认为,小白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,被处以刑事处罚。但鉴于小白主动自首,且系未成年人,依法从轻处罚。

基本案情:2010年7月12日至25日,贵州安顺市17岁的少年白中杰与其在网络上结识的朋友共同抢劫他人财物。在14天的时间里,白中杰参与抢劫两次,共抢夺财物70,248元,并导致9人死亡。

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案例-未成年法制教育内容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案例一:今年不满16岁的李某,是山西省襄垣县某中学的初三年级学生。他的父母开饭店,母亲是裁缝,家庭经济状况良好。李某的爷爷是一位建筑工人,对他非常溺爱,经常给他很多零花钱,这让他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。

案例分析:本案不宜公开审理。根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,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。胡某15岁,因此不适用公开审理。

”刘某后被判处***二年六个月。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:杜某十四岁,成绩一直很好。他在暑假里,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。

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案例-未成年法制教育内容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法官说法:小钟无视国法,以胁迫手段,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发生性行为,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,其行为已构成***罪,应予惩处。小钟被以***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案例四:小白是北京某中学在校生。

关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案例,以及未成年法制教育内容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扫码二维码